聊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公告
为打造人民满意的城市,积极推进我市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全市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分期分批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全市除涉密及特殊安保需要的单位、存放危险物资的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和医疗卫生单位外,其他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所属停车场按照要求,分期分批对7座(含)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免费错时开放。
二、开放时间
自2021年4月21日起,12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497个车位,免费错时对外开放。
夏秋季(5月-10月):工作日夜间19:00至次日7:00,须在次日7:00前驶离停车场,夜间22:00至次日6:00车辆停止进出;
春冬季(11月-次年4月):工作日夜间18:30至次日7:00,须在次日7:00前驶离停车场,夜间21:30至次日6:00车辆停止进出;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允许全天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7:00前驶离停车场。
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临时取消对外开放,并由权属单位公开告知,明确再次开放时间。
三、开放单位
聊城市政府3、4号办公楼、聊城市政协、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市城市管理局、聊城市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原畜牧局院内)、聊城市公路局东昌府分局、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东昌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12家单位办公区停车场第一批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
其他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分期分批稳步推进开放工作。
四、停车须知
1、各相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情况下,明确部分停车区域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并加强管理服务,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告知,安装监控、留好消防通道等必要的措施;
2、市民进入公益停车区应自觉服从所属单位管理,在规定区域和时间段内有序进出、文明停放;
3、对规定时间不离开或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该单位有权将车辆拖离;对不遵守管理规定,或存在恶意扰乱办公秩序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并将其拉入黑名单,全市通报,禁止再进入各公益停车区域;对人为破坏停车场和单位其他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开放停车场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民生工程,任何单位不得收取停车费用。除需提供场地、监控、消防、环卫等必要的基础保障外,停车场所属单位无相应看管责任,不承担车辆事故损毁及车内物品被盗等所致的相关赔偿责任。
附件:
聊城市第一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免费错时开放情况统计表
聊城市城管局
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
聊城市第一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内部停车场免费错时开放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院、楼) | 地 址 | 开放停车位数量(个) |
1 | 聊城市政府3、4号办公楼 | 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 110 |
2 | 聊城市政协 | 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27号 | 20 |
3 |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东昌府区昌润南路153号 | 100 |
4 | 聊城市财政局 | 东昌府区东昌西路与繁森路交叉口东路北 | 20 |
5 |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 东昌府区东昌西路西首路南 | 90 |
6 | 聊城市水利局 | 东昌府区东昌东路48号 | 12 |
7 |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 | 东昌府区柳园北路24号 | 5 |
8 | 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东昌府区东昌东路56号 | 10 |
9 | 聊城市公路局东昌府分局 | 东昌府区东昌西路60号 | 12 |
10 | 东昌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东昌府区柳园南路91号 | 100 |
11 |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昌府区分局 | 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31号 | 18 |
以上共计12家单位,可提供497个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