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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4 09: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前,聊城市高唐县一男子田某因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扰乱单位秩序,被高唐警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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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16时35分许,在县供销农贸批发市场,男子田某(56岁)酒后不服从市场工作人员关于疫情防控的管理要求,未戴口罩强行进入市场,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田某的行为扰乱了单位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接警后,鱼邱湖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经查,田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田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应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的疫情防控措施,尊法律、守规矩、讲公德,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综合高唐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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