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卡1:“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
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随着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和节假日的增多,劳动者基本上都能利用公休假日与亲人团聚,所以享受探亲假的操作把握上,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出发。
实践中,一般探望配偶或父母居住在较远地区或国外的,还是应当给予探亲假期。反之,则应当鼓励职工在节假日或周休日进行探亲。因此对于长假期后要求申请探亲假的,也可以按这个原则来进行实际操作。
关卡2: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
例如,很多学校的教职工已经有了寒、暑假等假期;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岗位在淡季时已经给予了带薪的休息休假;在此类情况下,应当鼓励职工在休假期间探亲。
关卡3:职工的父母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母,因此,不能再重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