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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5 22: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为规范二手房市场,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聊城市住建局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规范聊城市房地产二手房市场行为的通知》,从不允许提供经纪服务的二手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的行为两个方面做了规定。

在不允许提供经纪服务的二手房中,明确提到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共有房地产不得提供经纪服务,也就意味着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源不得上市交易。

通知中还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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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购房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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