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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5 10: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问一个司机

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

车还在,油没了

油加满,车没了

车在,油满,然而


 司机被终身禁驾 


一旦被判终身禁驾

也就意味着永远不能开车

再也不能以司机自居

不能再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各位驾驶员们

如果不想被终身禁驾

切记开车上路时一定要

谨慎驾驶,安全驾驶

 你若违法,蜀黍必究!


 聊城交警曝光最新

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人

(聊城市)终身禁驾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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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其中,年龄最大的62岁,

年龄最小的27岁。


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利益

更给自己留下一生

都无法抹去的污点

你手里的方向盘

不仅决定了你前进的路

还关系着许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典型案例一


2017年10月01日晚上9点半左右,家住冠县的杨某利驾驶鲁PQK***号轿车从临清出发回家,夜晚视线不好,而杨某利的车速并未降低。当他沿临莘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尚店镇焦东村处时,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行人正由东向西通过道路,杨某利来不及刹车,直接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王某当场死亡,鲁PQK***号轿车损坏。事故发生后杨某利驾车逃逸。

杨某利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的规定。杨某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未保持安全车速的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全部过错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杨某利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

2019年7月30日,临清市人民法院判决杨某利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0年4月3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对杨某利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2019年09月29日13时50分许,尹*益驾驶鲁QF**01号轻型普通货车沿省道258线70公里聊位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青兰高速口时与闫*辉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闫*辉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尹*益驾车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尹*益属交通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20年04月08日被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0年06月08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对尹*益作出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不管是大车还是小车

行人或者非机动车

出行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规则约束你我,更保护你我!

来源:聊城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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