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 2021 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聊教体字[2021]32 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招生项目
(一)音乐类
合唱团: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钢琴伴奏;
管弦乐团:管乐(西洋铜管、木管、中国吹管乐——笛子、笙和唢呐),弦乐(胡琴类、民族弹拨类和提琴类),架子鼓,古典吉他;
舞蹈团:民族舞和中国古典舞。
曲艺类:相声、小品、快书、快板。
(二)体育类
田径(1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跳高、跳远、铅球)、篮球(男)、足球(男)、排球、乒乓球、游泳、国际象棋。
二、报名条件
已报考聊城一中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音乐类
1.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艺术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区(县)级比赛中获
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具备以下表演或演奏级别。
合唱团:声乐 5 级及以上。
钢琴伴奏:10 级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视奏能力与即兴伴奏能力。
舞蹈、弦乐、古典吉他:6 级及以上,古筝 8 级以上。
铜管乐:4 级及以上,萨克斯 7 级及以上。
木管乐:5 级及以上。
架子鼓:5 级及以上。
(二)体育类
1.田径:初中阶段在区(县)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或校运动会前三名。
2.篮球(男):初中阶段在区(县)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没有获过奖的学生,净身高不低于 1.85 米。
3.足球(男):初中阶段在区(县)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没有获过奖的学生须经毕业学校推荐方可报名参加测试。
4.排球:初中阶段在区(县)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没有获过奖的学生,男生净身高
不低于 1.85 米,女生净身高不低于 1.75 米。
5.乒乓球:初中阶段在区(县)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
6.游泳:初中阶段在区(县)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
7.国际象棋:初中阶段在区(县)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或获得中国国际象棋
协会颁发的候补棋协大师以上(含)等级称号;或具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证书。
注意:
①除国际象棋外,每名考生限报一项参加测试。
②上述报名条件中所称比赛,是指由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批准举办的比赛。
三、报名办法
6月17日下午—6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 2:00-5:30),携带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相关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老校区西门岗处报名。
四、测试内容及办法
(一)音乐类
音乐类考生 6 月 19 日上午 7:40 在聊城一中(新校区)艺术楼等候考试(面部不得化妆)。自备乐器(钢琴、古筝、架子鼓除外),自备伴奏带:U 盘(单盘单曲、mp3 格式)。
(二)体育类
除国际象棋项目外,体育类考生 6 月 20 日上午 7:30 在聊城一中新校区田径场看台西侧检录(考生从新校区西门进,地点:学校体育场看台西侧信号塔下);国际象棋项目考生 6 月 20 日下午 2:30在新校区北门检录。
1.田径:参照田径比赛办法,其中男子铅球 7.26Kg、女子铅球 4Kg。
2.篮球:(1)助跑摸高;(2)一分钟投篮;(3)综合技术:五次投篮加半场 V 形运球投篮;(4)比赛。
3.足球:(1)1500 米跑;(2)任意部位颠球;(3)25 米吊门。
4.排球:(1)助跑摸高;(2)传球;(3)垫球;(4)发球。
5.乒乓球:(1)综合技术;(2)比赛。
6.游泳:50 米自由泳,不限泳姿。
7.国际象棋: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国际象棋竞赛规则。
五、录取办法、成绩公布
1.根据考生整体水平和学校艺体活动需要,确定加分人数和分数。
2.音乐类按照综合测试成绩或名次确定等级,在高中录取时加 50 分、30 分、10 分;
3.体育类按照综合测试成绩或名次确定等级,在高中录取时加 50 分、30 分、10 分;其中田径类参照山东省体育专业高考专项测试评分标准确定等级,不以单项名次为加分依据。
4.以上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5.6 月24 日在聊城一中老校区西校门处公布和 “聊城一中党委”微信平台上公布加分名单。
6.加分后达到聊城一中录取分数线的,按照录取办法予以录取。
六、入学培养
考生加分录取后编入学校音乐、体育团队,由专业教师指导专业学习、训练。
七、学生义务
凡报名参加艺体类加试的考生,即视为考生被加分录取后,考生与家长同意参加学校相关的训
练和组织的活动。学校在公布加分名单时与家长签订协议,不签协议的加分无效,加分录取后不参加学校训练与活动的予以劝退。
八、咨询、监督举报方式
(一)咨询电话
音乐类 0635—5108985 0635-8286678
体育类 0635—8286936 0635-5108996
聊城一中网址:http://sdlcyz.30edu.com.cn/。
(二)监督举报渠道
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欢迎家长、考生就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635-5108991。
聊城一中
2021年5月